1月13日上午,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花园路英才街路东国际车城院内捡到一只不知名的小鸟。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检查,发现此鸟右侧翅膀有伤,并无其他外伤。民警当即将其送往河南省野生动物救助站,经工作人员鉴定,确定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目前,工作人员已对红隼采取救护措施。
1月13日傍晚,高新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将一只受伤的红隼移交给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第三派出所。经检查,民警发现此鸟精神状况极差,左侧翅膀有很严重的撕裂伤。民警立即将其送往河南省野生动物救助站。目前,红隼已被隔离养护。
红隼,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喙较短,先端两侧有齿突,基部不被蜡膜或须状羽;鼻孔圆形,自鼻孔向内可见一柱状骨棍;翅长而狭尖,扇翅节奏较快;尾较细长。飞行快速,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小型鸟类、青蛙、蜥蜴以及小哺乳动物。呈现两性色型差异,雄鸟的颜色更鲜艳。分布范围很广,非洲、古北界、印度及中国;越冬于菲律宾及东南亚。甚常见留鸟及季候鸟,除干旱沙漠外遍及各地,是比利时的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