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接热心群众报警称:在经开区第二十二大街宇通大厦附近的路边发现一只类似鹰的鸟,趴在地上,不会飞动。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此鸟翅膀有伤,将其带回并送往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经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鉴定,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目前此鸟已交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养护,待其身体痊愈后择日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