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林业局召开贯彻落实《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会议
来源:局野保处   发表时间:2015-09-30 00:00  

    《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15年7月30日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9月29日,郑州市林业局召开全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会议。市林业局副局长张卫东、牛培玲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通知,宣读了《郑州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方案》,与会人员逐条学习了《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针对湿地保护工作中的若干业务问题进行了讨论。张卫东副局长对下步郑州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河南省湿地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林业局(农委)主管湿地工作的副局长(主任),各湿地保护站(科)长,森林公安局主管局长和郑州黄河湿地管理中心科级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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