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林业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来源:巩义市林业局   发表时间:2010-10-18 00:00  
    野生动物资源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10月,是我省第16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巩义市林业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活动效果。一是以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科学知识,加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二是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三是对非法捕猎、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重点地区实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和非法经营加工、运输野生动物以及随意侵占、破坏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野生动物和湿地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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