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采挖湿地植被行为被查处
来源:湿地中心   发表时间:2010-04-30 00:00  
    4月29日,郑州黄河湿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护中发现来自黄河北岸的40余位农民在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惠济区段采挖湿地原生植物茅草根,造成了大片植被被破坏、湿地土层裸露,与被青草覆盖区域形成鲜明对比。郑州黄河湿地管理中心在惠济区湿地管理站的配合下,对这种破坏行为进行了迅速查处。
    经调查,这些农民来自原阳,在利益的驱使下驾驶农用机动车到保护区进行采挖茅草根。依据《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保护区执法人员对采挖人员宣讲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出了严厉的警告,并收缴销毁了约2吨茅草根。针对近段巡护过程中发现在保护区采挖茅草根现象增多的趋势,保护区下一步将加大巡护力密度,坚决遏制这种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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