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09年规划实施矿区生态修复3000亩
来源:新密市林业局   发表时间:2009-02-17 00:00  
    2009年,新密市根据《2008-2011年矿区植被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将完成恢复矿区生态植被3000亩。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栽植、谁受益”的原则和“占一补一”的标准,将在关停废弃矿山、煤矿、采石场、耐火厂和水泥厂等周边实施高标准造林绿化,营造以速生用材树种、当地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的高大乔木林,常绿树与彩叶树相结合的生态景观林,矿区内荒山绿化以封育为主,造林随坡就势,尽量不造成新的山体和植被破坏。通过工程造林、封山育林、道路绿化等多项措施综合治理,达到恢复矿区被破坏生态植被的效果,所造林木将全部纳入生态林管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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