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火被刑拘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07-01-16 00:00  
    因在林区非法用火取暖,导致引发森林火险,日前,登封市石道乡罗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登封市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1月6日下午3点20分,登封市石道乡李窑村南山发生森林火险,在登封市森林消防大队和当地村民的全力扑救下,于当天下午5点30分左右大火被扑灭。经鉴定,此次火险过火面积12.9公顷。
  火情发生以后,登封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通过摸排调查,于1月6日晚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
  据罗某供述,2007年1月6日中午在其岳父家吃过午饭后,到山上转悠准备采石头盖房用,由于当时天气寒冷,罗某就在石坑边一个地堰边点火取暖,不料火被风一吹,引燃了山坡上的杂草,火借风势,迅速蔓延,罗某见火情无法控制,就匆忙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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