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正式颁布实施。《湿地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将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原则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湿地保护法》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湿地保护将开启全新时代。
为深入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提高全社会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度,2022年5月31日,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在保护区中牟段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保护区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市黄河湿地保护成效和湿地保护科普知识等内容。活动中还摆放了展板20块、悬挂条幅20余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宣传品2000余份。
随后,湿地保护区管理中心还将持续开展以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为主题的法律培训、线上答题、进社区、进广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法律宣传解读工作,用法治方式保护黄河湿地,营造全社会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为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提供生态保障。
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郑州唯一的自然保护区,面积37441公顷,保护区内水域辽阔,滩涂广布,湿地类型多样,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是野生动植物的理想家园。保护区内有野生植物414种,动物332种,其中鸟类275种。现已成为大鸨、黑鹳、灰鹤、小天鹅等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和越冬地,目前保护区记录在册的鸟类已达27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0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36种。
近年来,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郑州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格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湿地保护原则,持续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先后制定出台了《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了树标定界、黄河湿地保护区综合整治与恢复、鸟类栖息地保护等工程。郑州黄河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逐步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力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