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1年4月6日,郑州市林业局在六楼会议室,举办郑州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领导干部学法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司同义同志主持,局党组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邀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处处长李艳艳,讲解了《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李艳艳详细诠释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义和特征、六项禁止性规定、五大制定程序、十一项管理制度。授课以案释法,精彩生动,深入浅出,将会不断规范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司同义强调,一是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二是严禁越权发文,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文字把关,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四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确保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