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耕还林中心 宣传新的河南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退耕还林和公益林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
来源:市退耕中心  发表时间:2021-02-24 10:31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环资〔2021〕1号)(以下共同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结合实际,对原有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优化,尤其是对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的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作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新《办法》将资金口径与国家相统一,资金类型参照国家设置,便于参照使用与监督管理。其次,新《办法》更新了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与林草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资金使用途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新《办法》完善了资金分配方式,新增预算申报与绩效评估办法,加强了指导性与操作性。

新《办法》规范林业草原资金使用途径,加强林业草原资金监督管理,适应新时期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新《办法》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施行。 

市退耕中心及时转发新《办法》至区县市,要求各地要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新的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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