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开始,登封市林业局、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城区的农贸市场、饭店、宠物店等可能存在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商铺开展检查及宣传工作。
检查中,工作人员对食品仓库、冷藏柜等储藏的肉类食材进行甄别,详细查阅是否有涉及野生动物的商品,并向商户发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并告诫经营者非法猎捕、收购、运输、生产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要求经营商户自觉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截至1月29日,共发送宣传资料400余份,检查商户120家,签订承诺书120余份。未发现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