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市林业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市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评审,对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初审。与会专家按照《郑州市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管理办法》等,认真审查资料,通过质疑讨论,一致认为:巩义市天泽农林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符合郑州市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条件,河南伏羲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符合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复审条件。
自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林业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全市林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按照《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复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管理办法》,我市制定了《郑州市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管理办法》,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和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每两年动态监测一次。截至目前,我市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2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48家。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依据河南省、郑州市龙头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对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动态管理。一是严格申报认定程序,未认定为市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单位不允许直接申报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再申报;二是对全市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项目的经营规模、经济实力、发展潜力、带动效应等一手资料;三是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与林业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有机结合,对认定通过的龙头企业优先扶持、重点扶持。特别是国家级林龙头企业,在扶持标准基础上提高10%以上,营造积极申报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的氛围,培育一批有实力、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