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林业局开展草原法宣传活动
来源: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发表时间:2020-07-09 1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是我国草原管理的根本大法。《草原法》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草原保护修复长远发展,是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20年是我市机构改革后,草原管理职能划归林业部门管理的第一年。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纪念草原法颁布35周年暨草原法修改工作会议等精神,7月9日,郑州市林业局在郑州市树木园开展了以“保护草原、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宣传活动。宣传采用挂横幅、设立展台、发放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共设置郑州树木园和郑州国家湿地公园两个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10幅,发放普法小册子1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同时发放印有草原法宣传的手提袋1000余个、遮阳伞300余把。并联合大河报、郑州日报、郑州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通过林业和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依法保护、建设林业和草原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增强,极大地提高了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市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郑州市目前有草原面积约30万亩,主要分布在登封、巩义、新密、荥阳等西部山区和北部沿黄滩区。下一步郑州市林业局将加大草原管理力度,充实管理人员,通过草原旅游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让市民走进草原、感受草原、享受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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