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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林业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郑州市林业局  发表时间:2026-01-06 11:57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报告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其中法治专题辅导4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8次,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落实学法制度,提升林业执法能力

组织领导干部学法120余人次,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举办为期3天的郑州市林业执法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全市林业系统240余人参加,提升林业执法能力。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完成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任务,执法证年审考试通过率100%。

(三)围绕林业部门职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115个建设项目办结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按时办结率100%。将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由84%提升到100%。梳理上报19个行政许可等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数据共享需求38条。将使用林地审批事项到期前提醒,纳入电子证照系统,办理延期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60份。指导养殖户新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手续40起,为11家养殖户申请10500枚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

(四)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林业执法监督

邀请省、市有关专家,连续第八年评查全市林业执法案卷32卷,连续三年没有出现零分卷和不合格卷,连续三年在全省林业执法案卷评比中获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布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文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未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抽查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使用率均为100%。

(五)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林业依法行政

深化“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机制,破获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21起,破获森林火灾治安案件8起;对新郑市具茨山毁林案件进行了公益诉讼。深入开展林草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对2019年以来15831个林草执法变化图斑的核实率100%、640起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率100%。开展“清风行动2025”、“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等联合执法行动,救护野生动物1180多只,移交涉嫌犯罪线索6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起。在全省林长制督查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六)加强合法性审查,源头规范行政权力

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合同、文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等材料150余份,确保合法有效。印发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了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专项清理3次,立法等反馈意见20次。组织学习宣传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材料100余份。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主动公开,持续提升公信力

及时传达学习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的通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17条,概况类信息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5条,收到局长信箱群众在线咨询14条,回复率100%。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答复6件,回复率100%。

(八)压实普法责任,共筑法治新格局

通过举办宪法专题讲座、参加宪法集中宣传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及时发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第29个“世界湿地日”、第12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第31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第47个植树节、第44个“爱鸟周”、第31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问题

2025年,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裁量标准运用不够精准,服务型执法理念有待加强,林业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对相关裁量标准和服务型执法的理解不够深刻,社会的林业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进一步完善法治教育培训机制,持续开展林业系统法治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裁量标准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林长+三长”工作机制,重点解决森林督查案件整改、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展服务型执法,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让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看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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