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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娘娘庙河上李河社区河段碍洪林木涉及绿化林木公开竞价处置公告
来源:郑州市森林资源事务中心(郑州绿博园)  发表时间:2026-09-07 16:05  

为规范国有林木资源处置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现就九娘娘庙河上李河社区河段碍洪林木涉及的绿化林木开展公开竞价处置。本项目已完成现场核查、权属核验、林木清点、审批备案、采伐许可、资产评估等全部法定前置手续,标的权属清晰、无争议,具备合法处置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一)处置标的

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街道上李河社区九娘娘庙河行洪通道内国有绿化林木,计1719株,树种包含白蜡、楸树、栾树、丝棉木、柳树、枫杨等,统一混合竞价处置,评估价已扣除伐木砍伐处置费用。中标后由竞买人自行完成现场采伐、造材、装卸、清运、伐木树枝清理等全部工作,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二)评估情况

本项目委托第三方资质评估机构完成资产评估,标的评估价值为218065.00元。评估结果真实有效,作为本次公开竞价处置的定价依据。

(三)结算方式

竞买人中标后,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一次性足额缴清全部价款;不设尾款、不予延期,实现资金风险闭环管控。

(四)标的现状及风险告知

标的数量、规格、品相、生长状态等全部现状,以竞买人现场踏勘核实结果为准。委托及竞价组织单位不承担标的常规外观、微量数量偏差瑕疵责任,对标的权属合法、无抵押查封、无重大隐蔽质量瑕疵承担法定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自行承担竞买、履约、采伐、清运全过程责任与风险。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法律法规禁止参与国有林木处置的主体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买,不允许分包、转包。

2.资质材料要求

(1)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核验+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委托代办的,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盖章复印件留存)。

(2)其他组织:提供合法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无印章的由负责人签字捺印确认。

(3)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信用及履约要求:竞买人需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充足资金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经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近3年无林业及其他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名时须现场签署《信用合规承诺书》,企业主体提交近6个月有效企业征信报告、个人需要提交近6个月有效个人征信报告。

4.规则承诺要求: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竞价规则及标的现状,承诺按期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及全部交易费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无围标、串标、恶意竞价等违规行为。

三、交易保证金制度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当日至签订合同前应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伍万元整)。待价款结清、标的全部清运、履约完毕后无息退还。

2.违约处置:中标且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如中标人3个工作日内拒签合同,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伍万元整)。

报名即视为同意该条款,自愿承担相应违约法律后果。中标人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直接抵扣违约金;中标人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依法追偿违约金。

资金交纳专户账号:999156000296699999

专户户名:郑州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四、现场踏勘

1.本次不组织统一踏勘,竞买人可在公告公示及报名期内自行前往标的场地,核实林木存量、规格、清运条件、作业环境等全部现场情况。

2.踏勘期间须严格遵守林区防火、生态保护、河道管理、林地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违规作业、损毁林区及河道设施。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人身财产风险及违规处罚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每日9:0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实名报名,携带全套资格材料原件核验,留存盖章/签字捺印复印件,核验通过方可完成报名登记。

3.必备资料:企业/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代办适用)、《信用合规承诺书》、近6个月企业(个人)征信报告。

4.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郑州树木园斜对面郑州市重点林区服务中心办公楼105室。

六、竞价规则及成交方式

1.本次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公开透明、全程可追溯原则。

2.竞买人现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封条加盖企业公章或受托人捺印,报价低于评估价值218065.00元的,报价无效。

3.仅1家最高有效报价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多家报价同为最高价的,现场组织多轮限时竞价,直至产生唯一中标人。

4.竞价结果现场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认成交结果。

七、违约责任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签合同、拒不履约的,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伍万元整)。中标人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直接抵扣违约金;中标人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依法追偿违约金。

2.逾期支付价款的,按未付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7日的,处置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处置标的,并追偿全部实际损失。

3.处置方无正当理由终止交易、拒签合同、无法交付合规标的的,依法承担对等违约责任,赔偿中标人合理损失。

4.竞买人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竞买及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责。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处置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竞买人踏勘、竞价、履约产生的采伐、交通、人工、税费、清运装卸、清理等全部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2.竞买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弃标,存在不能履约等行为的,弃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要书面向招标方提供放弃中标函,并依据本公告第七条第一款约定进行赔偿。招标单位可以依据报价顺延至下一候选人。

3.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熟知并自愿遵守本公告全部规则,违反约定均视为违约。

4.伐木处置期间,中标方须严格遵守林区防火、生态保护、河道管理、林地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违规作业、损毁林区标的以外的林木及河道设施。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连带法律追偿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郑州市林业局负责解释,补充事项以官方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86535586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郑州树木园斜对面郑州市重点林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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