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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重点林区林木造材公开处置公告
来源:郑州市森林资源事务中心(郑州绿博园)  发表时间:2026-07-03 17:45  

为规范林木资源处置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河南省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林木造材进行公开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公开处置林木造材为女贞、白蜡、栾树、法桐、青桐、雪松、丝棉木、五角枫、楸树、国槐、刺槐、侧柏、银杏、臭椿、火炬、皂角、紫叶李等伐木造材混合竞价。

2.本次处置采用“重量报价”的方式,报价单位以吨为基准,基础报价为210元/吨;结算时以实际吨数进行核算,一周一结。

3.本次公开处置林木造材数量、规格、质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单位及竞价组织单位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质量、数量及潜在风险完全认可,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政策明确禁止参与林木处置交易的主体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组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竞买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竞买人现场签署《信用合规承诺书》,由处置单位通过官方信用平台统一核查。

4.竞买人须完全认可本次竞价全部规则、标的现状及处置相关约定,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价全过程各项管理规定,承诺按期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承担全部竞买、履约法律责任。

三、现场踏勘

1.本次处置不统一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竞买人可在标的公示期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核实林木数量、规格、现场条件、计量标准等全部标的实际状况。

2.竞买人踏勘须严格遵守林区防火、林地管理等相关规定,踏勘期间产生的交通、人工等全部费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违规进入林区引发处罚等各类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处置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保障、损失赔偿责任。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期限届满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竞买人携带全部资格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复印件留存(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至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完成报名。

2.报名提交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组织:对应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无印章的由负责人签字捺印)

(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

(4)通用材料:所有竞买人现场签署《信用合规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处置不收取报名费,竞买人参与竞价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踏勘费、交通费、律师费、税费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需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竞价规则,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若违反本公告及相关规定,视为违约,情节严重的,禁止参与后续相关竞价活动。

3.本次公开处置遵循价高者成交原则,各单位(个人)提前将各自报价封存并在封条上签章或捺印指印后,现场提交报价。如最高报价者有2家(或以上),采取多次报价方式,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若有补充规定,将另行发布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新荣 联系电话:86535586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郑州树木园斜对面(郑州市重点林区服务中心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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